据江苏高院信息,日前,江阴法院对“韩剧TV”APP的五名相关负责人侵犯著作权罪一案宣判,2019年7月至2020年8月,案涉“韩剧TV”APP在多个手机应用市场上线,非法复制韩剧795集、韩国综艺节目2127集供人观看,从中收取广告费,共计非法经营数额为人民币221万余元;熊某、李某、黄某、张某某四人合谋在线投放海量侵权韩剧795集、韩国综艺2127集,并通过植入广告,非法经营获利221万余元,相关人员因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处三年至一年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,并处119万元至13万元不等的罚金、没收全部违法所得。一审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。
随后,韩剧TV在社交平台发布声明:“文中的“韩剧TV”为江阴酷视旗下的山寨版“韩剧TV”,并非我方出品APP,请大家注意辨别。”